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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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订本规范。
一、毕业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工程训练或应用研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4.实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7.撰写设计说明书、论文及英语书面表达的能力。
8. 设计方案的制定、设计素材的采集与分析处理、设计与创意表现的能力(艺术设计类)。
毕业设计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理、工、农类本科专业不得少于15周,专科专业不得少于13周;文、经、管、法类学生可酌情减少,本科专业不得少于12周,专科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0周。
二、毕业设计的选题及任务书下达
(一)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够得到综合的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为学生提供较强的工程背景,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工作量饱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对学生提出的课题,若符合教学要求,很有特色,条件允许,经所在专业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5.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偏离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设计(论文)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所在专业讨论和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
毕业设计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且在"设计(论文)要求"中加以体现。
选题、审题工作应于毕业设计的前一学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
(三)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专业毕业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填写,经学生所在专业的负责人审查、系(院)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并于毕业设计开始前一周内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论文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列出参考文献目次。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参照《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设计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有关要求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答辩通过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更改。
三、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组成环节,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社会及工作岗位具有重要意义。学生要根据分配到的毕业设计课题的具体要求和设计任务,选定毕业实习的具体单位及项目,在实习前,要针对毕业设计课题查阅相关资料,在实习过程中努力完成指导教师下达的实习任务,完全熟悉课题相关实践项目的具体内容、技术原理和应用情况并做好实习日记或实习报告,通过实习能达到分析、设计和实现工程问题的能力。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相当职称以上有一定本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各系(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安排,经系(院)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 为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要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若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系(院)主管领导批准,超过2周以上的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和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3.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熟知《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记录表》,每周至少填写一次。
4. 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凡有科研项目的教师可以选一些优秀学生提前介入课题。
5.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 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 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 参与毕业实习指导工作,批改毕业实习报告。
(4) 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5)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
(6) 毕业设计结束阶段,按毕业设计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7) 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
(8) 参加毕业设计答辩。
(9) 收齐学生毕业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答辩前两天交所在答辩组验收。
五、对学生的要求
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同学间团结协作、相互关心,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 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 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不请假者按旷课处理。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设计场所的规章制度。
6.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毕业实习报告以及前期工作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
7.毕业设计成果、资料的原件应及时交指导教师转系(院)存档,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六、毕业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1.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评阅
学生毕业设计完成后,除了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外,还应由答辩组指定一名教师担任评阅工作,写出评语。答辩组评阅教师在答辩前,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中提问选用。
2.毕业设计的答辩
(1)各系(院)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其成员由系(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专家、教授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人数以4~5名为宜(其中一名为答辩小组秘书),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系(院)教师,也可以是其他部门与该专业有关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等。
(2)答辩资格的审定:
答辩前由各系(院)及答辩组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初审,然后报系(院)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
1)答辩资格的审定程序为:
a)各系(院)组织对学生的教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b)指导教师审查。
c)各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组审查。
2)答辩资格审定的依据为:
a)除毕业设计外,未完成的学分超过11分者,不能参加答辩;延迟半年后仍未达到要求者,须重做毕业设计。
b)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正常答辩资格,作为缓答辩处理。
①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明确指出"不可以提交答辩"结论者。
②未按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文档者。
③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档未达到规范化要求者。
④未完成任务书工作量要求三分之二者。
⑤学生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提出申请,由系(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者。
c)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跟随下一届重修,而且必须重选课题,按学分缴纳重修费:
①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
②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抄袭他人成果者。
③请人代做者。
(3)答辩时间控制:学生讲解15~20分钟(专科生10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20分钟左右(专科生15分钟左右)。
毕业设计的评阅与答辩工作必须严格按《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进行(见附件2)。
3、毕业设计的缓答辩
学生一个毕业设计流程只能有一次缓答辩机会,缓答辩时间为一个月。各系(院)要严格控制缓答辩的比例。学生缓答辩由原所在专业安排,由原指导教师指导,一般应在校内进行,食宿自理,其它仍严格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规定执行。
4、毕业设计的争议答辩
争议答辩指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出异议的学生,经系(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必要重新举行的答辩。争议答辩应在正常答辩后立即举行,由系(院)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
5、毕业设计的重修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跟下一届重修,按学分缴纳重修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重修只能有一次。
学生重修毕业论文(设计)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食宿自理;其它事宜可按学校重修规定办理。如毕业设计(论文)在原课题基础上重修,仍由原指导教师指导,重修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按照缓答辩流程执行;如重选课题,则仍严格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规定执行。
七、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
1. 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和图纸、实物的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 毕业设计最终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的评定应由指导教师(占30%)、评阅教师(占30%)和答辩组(占40%)三者分别评定,再加权求和,并采取答辩成绩一票否决制,即答辩成绩不及格者视为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指导教师、评阅教师除给出成绩外,还应明确指出学生是否可以提交答辩。
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组三个环节的具体评分标准(毕业实习成绩计入指导教师评分标准中),并上报教务处备案。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换算关系如下: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0-59
五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3.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严格区分"良好"、"中等"与"及格"的界限,同时要有一定的不及格比例。
4. 评分标准:
优秀:能圆满地完成课题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说明书(论文)书写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对毕业设计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完整、计算及论述基本正确;说明书(论文)书写较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规定性能指标要求;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述无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基本规范,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课题任务;设计说明书(论文)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说明书(论文)的书写尚能达到规范,图纸尚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尚能达到要求;答辩时对任务涉及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回答,虽有错误,但不是重大原则错误。
不及格:没有完成课题任务或设计说明书(论文)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答辩中逻辑混乱,概念不清。另外,对工作态度差、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毕业设计要求的学生,也应评为"不及格"。
5.毕业设计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答辩委员会审定,系(院)主管领导批准,在答辩后二日内核定并报送教务处,不得随意推迟。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教务处认可。
八、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
1、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1)学校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应在毕业设计工作的各阶段,深入到系(院),有重点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给予及时处理。学校要对毕业设计工作及教学质量开展检查与评比,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毕业设计工作质量。
(2)系(院)领导要对本系(院)的毕业设计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分专业的毕业设计大纲、毕业实习大纲,制订毕业设计工作要求和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工作;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业设计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和答辩结束工作进行部署与检查,并做好总结工作。主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系(院)领导要听取各有关教研室的工作汇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3)专业教研室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教研室主任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毕业设计动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在毕业设计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室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结。
(4)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学生在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展研究、撰写论文、准备答辩等项工作中的辅助工作,要经常通报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对学生管理。
(5)对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必须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具体要求按《淮阴工学院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执行(见附件1)。
2、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1)毕业设计的动员
毕业设计开始前,必须进行有系(院)、教研室领导、班主任、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毕业设计动员,组织学习本《规范》,明确职责及要求。
(2)毕业设计的检查
检查分前、中、后三个时期进行,由各系(院)组织落实。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
1)前期:着重检查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有无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到岗情况等。
2)中期:组织毕业设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各系(院)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将通过不同方式了解各系(院)中期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写出考核评语。考核结束后将表现优秀的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系(院)部,作为最终成绩评定的参考,对完成任务差的学生要给予警示。
3)后期:答辩前,一方面要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文字材料的形式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另一方面要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评语"的填写情况。
答辩结束后,系(院)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后的两天内交校教务处。教务处接到成绩登记表后,再次审查成绩分布情况,若基本符合本《规范》规定,即发放学生毕业文凭,并列出随机抽查的学生名单,不符号规定者,退回有关系(院)进行调整。各系(院)将被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有关材料收齐交教务处,教务处在一周内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检查结束以后,材料退回各系(院)。
(3)毕业设计的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1)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书面总结,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分析表》、《优秀毕业设计一览表》等表格。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本次毕业设计基本情况概述和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毕业设计工作规范情况以及对本《规范》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毕业设计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总结报告应于暑假前一周交学校教务处。
2)毕业设计的资料包括:
a)毕业设计前期工作材料。包含:
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
要求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完成。
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要求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一周内完成。
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要求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后三周内完成。
④毕业设计(论文)外文参考资料译文(附原文)(艺术类专业除外)
要求翻译1万印刷符(或译出3千汉字)以上的有关技术资料,内容尽量结合毕业设计课题,并说明出处。译文原则上要求打印(如手写,一律用400字方格稿纸书写),连同封面及原文装订,于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后3周内完成。
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要求在毕业设计工作中期完成。
b)毕业实习报告
要求在完成毕业实习后一周内完成。
c)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及图纸、软、硬件成果等。
艺术系学生毕业设计作品以设计报告的形式呈递。包含:选题的分析、定位、创意过程说明、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作品。(注:尺寸为A4大小,并附上电子光盘(企业形象设计为ai或cdr格式,其它设计作品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ip))
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一律用黑墨水钢笔书写或打印在"毕业设计论文纸"上(本科生要求打印,专科生原则上要求打印),论文的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专科生8千字左右),并附有200~300汉字的中文摘要及对应的外文摘要。有关撰写的格式及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具体要求见《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基本构成及其表述》(附件3)。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应符合"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的要求(见附件4)。
毕业设计的各类资料必须合装在专用资料袋中,并统一编制目录,存放各系(院)资料室。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范解释权属教务处。
附件:1.淮阴工学院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与答辩的规范化要求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基本构成及其表述
4.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内容及装订程序
5.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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