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2004-2-26

文章内容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的新途径,适应毕业分配双向选择的新形势,学校鼓励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或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为规范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单位原则上限制在南京及周边地区。接受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第三条 对学生自己联系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并提供对方单位的"接受函",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教师所在的系(教研组)、对接受单位及指导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对由学院或系(教研组)组织的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以学院或系(教研组)的名义同对方单位签订"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以及对学生的要求、安全责任等内容

  第五条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式开始前,应将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并同时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对于确实需要在南京及周边地区以外的单位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对范围过专过窄、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的课题,或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的课题,或毕业设计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均不得确定为课题。

  第七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二人同时担任,其中一人为接受单位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另一人为校内专业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全部责任,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要求,加强协调,确保质量。

  第八条 各学院、系(教研组)、指导教师及学生政工队伍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每周要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评分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校内学生同步进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4年2月26日



附件一: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专业

申请地点

申请所在校外

单位名称

校外单位

联系方式

申请原因

承 诺

我遵守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在校外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时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时完成任务。

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班主任

意 见



辅导员/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

意 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教研组

意 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

主管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科,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由本人保存。

附件二: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毕业设计

(论文)名称

校外单位

名 称

校外单位

联系方式

校外单位

指导人员姓名

职称

联系

电话

校内指导教师

姓 名

职称

联系

电话

校内协助指导

教师姓名

职称

联系

电话

校外单位

所在地点



毕业设计(论文)

研究时间安排



校内指导

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科,一份由学院留存。

附件三: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参考样本)

甲方:南京林业大学 学院

乙方:

  为进一步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的新途径,适应毕业分配双向选择的新形势,南京林业大学 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负责向乙方介绍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明确任务;

2、负责介绍派出学生的基本情况,督促学生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甲方指导教师和乙方指导人员校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 负责向甲方派出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条件;

2、负责选派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人员;

3、督促学生遵守南京林业大学有关规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南京林业大学 学院 乙方:

  (单位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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