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2005-2-28
文章内容
南林教[2005]08号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院、系、部:
高等院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生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过程,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着任何课堂教学或教学实习所不可替代的功能。我校十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1998年2月制定下发了《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经过七年的实践与总结,结合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最新要求,学校近期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南京林业大学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毕业设计 工作条例 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05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160份)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生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过程,是本科生必不可少的教学阶段,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它有着任何课堂教学或教学实习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因而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划分为校、院、系(教研组)三级。
第三条 校级管理机构由主管教学和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全面领导,以教务处为主管理,学生处、科技处参与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文件。
2、根据学校具体情况以及学科专业对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制定有本校特色的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文件,明确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管理目标。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教研组)共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分解实施管理目标,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问题。
4、组织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督促、评比与表彰。
5、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研究,及时收集各种反馈意见,包括教师、学生、各级管理部门,特别要重视来自用人单位的意见。对来自不同渠道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以改进今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院级管理机构一般应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牵头,会同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共同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本院所设置专业的特点,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
2、研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方向,审核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确保一人一题,备选题目一般应多于学生人数的10%。
3、审核并确定指导教师和导师团成员,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对于讲师以下的教师由导师团成员负责指导。导师团成员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为10人左右,可以聘任校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担任。
4、对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全过程管理,经常督促、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问题。
5、组织建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各专业答辩小组,领导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审核评分标准,做到公开、合理、公正。
6、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分析,总结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及时报送教务处。
第五条 系(教研组)是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基层组织,系(教研组)主任负有监督和组织管理的责任,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贯彻执行校、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2、组织选题并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教师或导师团成员名单,题目选定后汇总报送学院教学秘书。
3、组织、指导学生选题,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负责答疑咨询,协调解决选题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4、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为学生和指导教师提供资料、信息和实验条件。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审查,推荐优秀设计或论文。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和有关文献资料的回收。
第三章 指导教师与学生的职责
第六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告,该报告应包括课题范围、意义、主要任务、要求学生具备的基础及应达到的目标要求等。
2、制定研究或设计实施方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定、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包括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
3、指导学生写好开题报告,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究、设计场地、器材、设施等,帮助他们解决工作进程中遇到的困难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答疑,掌握进度,保证质量,特别要注意考查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工作态度和组织纪律等。
5、审阅论文或设计,写出评语,提出成绩评定的初步意见,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活动。
6、负责成绩登记、报送及总结工作。
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由教师指导的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一个学习环节,是对自己所学知识、技能、能力的综合检查。每位学生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院、系(教研组)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和工作志向提出选题申请。不能满足自己的选题要求时,要服从院、系(教研组)的安排。
2、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或设计实施方案,并作开题报告。
3、按照校、院、系的规定和导师的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每个环节,遇到问题应及时请教指导教师。
4、在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中,要养成团结协作、艰苦奋斗、严谨求实的作风,重点培养独立思考、开拓创新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5、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严格遵循科学规律,不得弄虚作假,努力做到资料翔实、数据可靠、计算准确、立论有据、分析得当、图文清楚规范。
6、遵守纪律,外出请假,合理安排工作和业余生活,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和其它活动的关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按导师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规范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结题、实施、答辩和总结五个阶段。
第九条 选题
1、动员:各院、系(教研组)要组织学生学习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向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质量标准和时间安排,通报往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情况,强调学生一定要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杜绝抄袭现象发生。
2、选配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系(教研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科研经验或工程实际经验的讲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对初次独立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教研组要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方可协助指导。
(2)为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确保指导工作时间的投入和指导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必须上报教务处审批,否则不计算工作量。
(3)对已与单位签约或初步达成意向的学生,如确属单位要求进行实践的,可聘请该单位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指导,同时由院指派专人协助指导和联系,经常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4)指导教师要提前做好课题准备工作,具体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学生开始进入课题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在第八学期开学初做好开题准备。
3、选题:各学院应针对不同学科特点,对所要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提出明确要求。每个选题都应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题目一经确定上报后,不得随意改动。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结合实际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强调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选择一些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有现实意义的题目。也可以选择一些对学生综合训练有利的、联系当前科技发展和社会经济改革的假拟题目。
(2)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区别对待兴趣不同、学习基础不同的同学,在学生和指导教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便于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分工协作的原则:要求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如果确因题目较大需要多位学生参与完成,则必须在内容上有独立完成的部分,并对每位学生要有相应的质和量的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工作团队中的协作能力。
(4)综合训练的原则: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知识的一次综合检验,选题要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求学生能通过查阅资料、上网等途径,提高科研和表达交流能力。
4、学校鼓励广大指导教师充分利用科研项目资源,把部分科研项目作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通过吸收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学校将在资金投入、先进表彰、奖励论文发表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以提高科研为教学工作服务的整体水平。
5、在落实一人一题的选题工作重要原则的同时,各学院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通过安排团队合作来完成重大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展现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亮点和成果。
第十条 开题
1、开题报告应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二周至第三周进行,由学生所在系(教研组)组织安排并填写开题报告。各学院开题日程安排表应于开题前三天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2、学生所做开题报告或综述应包括研究(或设计)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或同类设计)的概况综述、课题研究(或设计)的内容、研究(或设计)方法、研究计划等内容。国外同类研究(或同类设计)的概况综述中原则上要求有一篇以上的外文参考文献,研究计划中应明确各阶段时间安排。
3、学生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计划,认真进行实施,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请教,虚心接受教师指导。
第十一条 结题
在认真实施的基础上,最后形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二条 答辩
1、答辩
(1)各学院应成立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为首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约7~11人),设主任、副主任及秘书各1名,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定成绩和核定各答辩小组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各专业成立5~7人组成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可邀请部分技术基础课教师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生产单位、实习单位的人员(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参加答辩。
(3)对每位学生指定主答辩教师(由讲师以上职称的非指导教师担任),主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图纸等并写出审阅意见。答辩时提出主要问题,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小组中其他成员也应于答辩前认真阅读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了解情况,找出问题,以便在答辩时提出与设计(论文)内容相关的问题。
(4)各专业应明确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价的基本要求,如工程类设计学生应提交设计计算说明书和有关图纸三张以上。答辩前,学生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的任务、意义,采用的原始资料及参考文献,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并事先做好自述前的准备工作(如图纸、挂图、投影仪、幻灯机、计算机等),答辩时本人自述一般为10至15分钟。
(5)答辩应严肃认真地进行。答辩小组成员要围绕毕业设计(论文)的主题进行提问,所提问题不应少于三个,着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提问与答问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2、评分
(1)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本院、系制定的答辩评分体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记录答辩情况,公正地给出相应的答辩得分,并在记录上签字,最后将记录送交院、系保存。
(2)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及小组成员给出的得分,结合教师评阅意见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成绩各占40%、20%和40%。
(4)为真正做到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各院、系可对各答辩小组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二次答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审定成绩,核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5%。成绩确定后,须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再向学生公布。
第十三条 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时,各院、系要组织有关教研组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写出总结材料,内容包括时间安排、组织落实、评比反馈、经费使用、成绩分布等情况,对论文质量、学生掌握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指导水平和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以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各学院可推荐5%左右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写出20O0~3000字摘要,送指导教师审阅,交教务处审核后刊登在《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中进行交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全套资料交校档案室保存,供师生查阅。
3、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资料(设计计算说明书、图纸、论文等)交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保存,如无长期保留价值的资料可于四年后销毁。
第五章 质量监控
第十四条 前期监控是指对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实施前的情况进行预防性监控,主要有:
1、毕业生准入监控
根据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基本要求,查看学生理论课及实践环节的成绩是否达到要求,严把"入口关",至第七学期结束时仍有10学分及以上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2、指导教师准入监控
在职称、科研、实践经验、工作量、历史评价等方面考察指导教师的资格以及适宜安排的工作量,同时也作为学生选择教师的一个重要参考。
3、选题监控
通过对历届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数据库的检索,避免同题、低水平题目的出现,有效遏制抄袭的不良风气,节省学生收集资料的时间,激励他们开展创新研究。
4、开题监控
开题有助于促使学生尽快熟悉课题,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并对题目不当者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中期监控是指对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实施的情况进行过程性监控,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重点,主要有:
1、毕业生态度监控
重点监控毕业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到校外去是否履行请假手续,时间与精力是否有保证等。
2、指导教师态度监控
通过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来对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控。
3、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监控
对照计划,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的前期、中期、后期分别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监控,看是否按照既定的进度实施。要求学校各部门以及校外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监督毕业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性监控
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能了解和熟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并提供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参考样本。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监控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全校5-10%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评,由校内外专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严格评审,不合格的不准参加答辩,必须在修改或重做后方可申请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监控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督导组、学院答辩委员会成员等到各答辩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 后期监控是指对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环节结束后的情况进行评价性监控,主要有:
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核
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审,对于答辩成绩较差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总数5%的比例上报学校,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
由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比。
3、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评比
从组织态度、效果、抽查及评优成绩等几个方面对学院、系(教研组)、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奖优罚劣,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十七条 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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