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文章内容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2009届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处:

  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校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学校研究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南京林业大学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南京林业大学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起止时间为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的1-16周,第17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复审工作。各院、系(教研组)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适当调整,选题、开题等工作可在本学期末开始。

二、配备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学院统一选配。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在教学、科研或工程实践中具有一定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第一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含离退休教师及外聘教师)的,必须由本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上岗。

  2.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确需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在院导师团成员指导下方可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为保证指导教师的精力投入,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如超过规定人数,须由相关系(教研组)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部分新专业指导教师偏少,可考虑在相关专业教师中选配。

三、选题

  1.各院、系(教研组) 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科研、生产和社会需求,认真拟定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加强对选题质量的把关和审核,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以及在综合训练方面的要求。

  2.选题分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类型。工科类专业要求尽量选择毕业设计;艺术类专业要以毕业设计为主,辅以相关的论文或设计体会。自拟题目比例以不超过题目总数的50%为宜,备选题目一般应多于学生人数的10%。题目一经确定,上报后,不得随意改动。

  3.指导教师负责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指定的学术期刊,要求学生在查阅资料后,填写参考文献的具体名称。选做毕业论文的,要求参考文献总数不低于12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原则上不低于2篇),和国外科技发展结合紧密的毕业论文,可要求查阅更多的外文参考文献;选做毕业设计的,参考文献的数量和要求原则上参照毕业论文,但可根据专业特点有所调整。

  4.学校鼓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的学生组成毕业设计(论文)团队。通过校内评比,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评选。

四、开题

  1.学生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完成开题报告,并撰写文献综述或者翻译外文参考文献。选做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要求2000字左右;选做毕业设计的,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要求1000字左右;选择翻译外文参考文献的,由指导教师指定2000-3000个外文字符左右的参考文献,由学生独立翻译。

  2.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二周至第三周进行,由学生所在系(教研组)组织安排。各学院开题日程安排表应于开题前三天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3.各学院应及时汇总开题情况,并于第四周将《选题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五、实施及检查

  1.学生的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即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实施阶段。学生应根据拟定的计划,认真参加毕业实习、实验、调查、论文撰写、设计、修改等环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请教,虚心接受教师指导。

  2.严格考勤纪律: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在南京市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3.指导教师应负责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并根据每位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保证定期对每位学生进行具体指导。

  4.实施中期检查:学校、各学院将在第8周进行中期检查。对于违反学校规定、不听从指导的学生将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参加答辩的资格。

  5.督导组、教务处有关人员将对各学院的中期检查、答辩及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答辩组织、现场提问、有关记录和文档是否符合教学规范。

六、答辩及评优复审

  1.下学期第15至16周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学校在第17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复审的工作,评优论文由学院各根据答辩成绩推荐产生,复审论文由学校随机抽选确定。

  2.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分布应符合正态曲线。其中,答辩成绩为优秀的原则上不能超过20%,优良率合计原则上不能超过50%。答辩结束后,学院答辩委员会在全院范围内,推选答辩成绩在前3%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学校优秀评比,并组织公开答辩;推荐1-2个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团队参加学校评比。

  3.2009年6月1日(校历第16周),学校将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复审名单。6月8日至9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优复审,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4日前将评优及复审论文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4.复审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进行修改或完善后交指导教师评阅,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方可答辩。

七、表彰及总结

1.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指导教师人数和专业数,分配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请于6月4日前将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2.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3.校历第18-19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阶段。各学院、系(教研组)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

4.各学院将200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于6月26日前送交教务处。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方案中涉及的各种附表可以从教务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