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江苏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条例-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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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学院文件

苏教院教[2006]23号

关于印发《江苏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系(中心、室),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毕

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 际情况,决定对原《关于普高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

(教务处[2001]3号)进行补充,修订出《江苏教育学院本

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 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 条例 通知

江苏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 年 12 月 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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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 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 教学环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独立工作能力 和创造性思维。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和要求

1.培养学生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的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加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 独立工作的能力;

3.培养学生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

  4.各系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基本要求,并按教学 基本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直接指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与管理,

各系具体组织落实。各系主任应对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具体任务为:

  1.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组长由系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各教研室 负责人等组成;

  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制 定本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

3.组织与落实本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

  (1)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 选题;

(2)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3)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

(4)批准设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

(5)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工作;

(6)督促并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归档工作;

(7)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与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三、过程管理

(一)时间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执行。

(二)选题原则 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系在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以前

必须全部落实选题,并填写《江苏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在毕业论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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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开始两周后,若确需调整或更改选题,须填写《江苏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 动申请表》,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调整或更改,以上表格均须报教务处备案。选题应符合如 下原则: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尽量结合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实际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 步的需要,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先进性、开拓性;

  3.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让每位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 励一部分优秀生有所创造;

  4.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确因题目较大等特 殊情况可限2人合作,但必须注明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5.学生自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经指导教师审定;

  6.选题应提前准备,把握好内容、难度、时效,所有选题须经主管教学的系领导审核 后方可正式列入选题计划;

  7.鼓励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和隶属科研项目的课题列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 计)选题计划;

  8.对非计算机软件专业的学生要求完成计算机软件设计方面题目时,选题涉及的设计 内容必须符合学生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9.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保持一定的更新率。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系领导聘任,每位教师指导人 数一般在6-8人,文科最多不超过12人;

  2.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可视工 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助教协助指导,培养助教今后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

  3.在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认真填 写《江苏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一开始,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基本 要求、各阶段的任务、答辩评分办法向学生宣布,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5.指导教师要循序渐进地指导学生按计划进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任务, 着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指导教师要在严格 要求的同时,注意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教育和个性培养,做到教书育人;

  6.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注意考察学生掌握知识 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出勤等,学生的学习态度、纪律表现等将作 为毕业论文(设计)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7.指导教师应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和答疑;

  8.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报告,格式规范,内容详实,数据 如实,图形工整,文字流畅;

  9.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的审阅工作并及时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 指导学生熟悉答辩过程,提高表达能力,督促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事宜;

10.指导教师有责任向有关刊物推荐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

(四)学生守则

  1.学生根据本系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计划,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 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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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毕业论文(设计)开始两周内,学生必须提出对毕业论文(设计)所选题目的认识、 文献资料查阅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等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3.每个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阶段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充分发挥 主动性、创造性和刻苦钻研精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已有 成果;

  4.学生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加强各种能力的锻炼和培养(如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等)。 参阅外文文献资料不得少于1000个外文单词,并译成中文(外语类特殊专业除外)。艺体类 专业允许适当减少;

  5.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 伤害或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6.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时,做到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符合论文写作规范。毕 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文科专业6000-8000字,其他专业4000-6000字,外语类专业

2000-3000字;

7.学生在答辩前二周,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表格交指导教师审核评分;

8.学生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一份(校级优秀论文二份)交系保存;

  9.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不及格者可申请随下一年级同专业重做, 重做申请需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70分者,不办理学士 学位授予事宜。

(五)检查与评估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必须使这一项工

作规范化、制度化。

  1.各系要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向学生、指导老师明确毕业论文(设计) 的目的、任务、规定、进度、纪律,充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思想上、组织上的准备。

  2.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 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初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工作计划是否到位、选题是否符合选题原 则、任务书的完成情况、指导教师的配备情况及其它前期准备工作。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改变课题内容的情况;

(2)有无更换指导教师的情况;

(3)有无课题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

(4)课题进展是否有滞后的情况;

(5)如期完成课题有何困难,如何解决;

  3.各系要特别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考勤、考纪 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就业与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就业对毕 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4.各系在各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转告有关学生及其指导教师,以便抓紧时间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

  5.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准备、选题、落实、指导、评阅、 答辩、总结及各系的自查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应按照各专业培养目标对毕业论文(设计)的 各个环节进行评估,认真进行自检自评,鉴定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层次与水 平,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撰写自评报告并于每年九月底前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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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阅与答辩 各系应统一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设计)的

基本要求和目的。

  1.组织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系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 系领导及专家5人左右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一人,主任委员由系领导担 任。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三名成员)具体进行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必须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各系答辩委员会名单 在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并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2)在答辩前确定统一的答辩程序、答辩场地、答辩秘书、纪律等事宜;

(3)聘请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

  (4)答辩委员会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依据评分标准,充分挥 民主,以集体讨论的形式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和评语;

(5)完成毕业答辩工作的自评总结报告;

  (6)答辩委员会要在答辩前组织答辩小组成员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指导 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

(7)对以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应成立统一的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

①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②初次答辩后成绩被评定为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

③学生或教师提出较大异议的毕业论文(设计);

④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二次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

3.答辩小组职责:

(1)答辩小组成员要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

  (2)答辩小组成员需事先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问题,所提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认真听取学生在答辩中的汇报和对问题的回答,在规定表格中至少涉及两个主要问题,并详 尽记录学生的回答情况;

(3)答辩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初步给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评语;

(4)答辩结束后,小组成员要在记录上签字,并交系保存备查。

  4.评阅要求: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教师评阅后, 方可参加答辩。评语主要反映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 力、论文写作(毕业设计)的能力等。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给出:

①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的质量和创造性;

④独立获取知识、综合概括能力以及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⑤学习态度、科学素养、纪律、出勤等。

  5.答辩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具有毕业论文(设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方能参加答辩。 每位学生必须经过答辩环节才可取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可由各系视 学科性质确定。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教师提问10 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应围绕该课题的研究内容质询关键性问题。如遇争议性的学术问题, 提交答辩委员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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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要独立进行评定,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受学生平时课程 学习成绩的影响,主要是全面评价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难易程度、内容与质量及研 究成果、学生答辩情况、学习和工作态度以及在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中的完成任务情况、 合作意识等方面的表现;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记分采用百分记分制,即90-100分

(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中等)、60-69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3.总成绩应由指导教师(占20%)、评阅教师(占30%)和答辩小组(占50%)三部分 组成;

4.各系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总成绩要进行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审定成绩 为准。各专业评定为"优秀"分数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5%-35%,各 专业评定为"优秀、良好"分数的学生比例为本专业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35%-75%。审定 成绩如有向上突破,必须对获评优秀或良好的有关学生组织二次答辩,直至满足上述比例。 各系对不满足上述比例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得上报。

四、评优奖励

(一)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选

  1.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指学生设计(论文)质量优秀,即有独立见解、或有 创造性突破、或有较大的实用性或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

  2.推荐比例:各系按各专业该届学生总数5%左右的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 计)评选。

  3.推荐办法:首先由学生本人打印出毕业论文(设计)稿(附电子稿),经指导教师审 核后,交答辩委员会、系领导审批并写好推荐意见,报教务处复审,分管院长批准。

  4.评选结果及奖励:经学校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刊登在《江苏教育学 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中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评选

  1.评选条件:优秀指导教师必须是认真履行了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责任心 强,作风正派,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2.评选办法及比例:指导教师本人写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小结,交系审核。 系按指导教师总数的5%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写好推荐意见,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复审,分 管院长批准,公布获奖名单。

3.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者,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 五、材料存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文献综述、外文原稿复 印件与译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含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及答辩小组评语)、 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仅限 被评为校级优秀的学生)。

  (二)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一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二份)交 系保存。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份交系保存,一份交学校保存。全套材料(除图纸) 提倡为计算机打印件。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要长期保存,由系资料室和教学档案管理 人员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同时由学校长期保存。

六、本《工作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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