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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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综合实践工作规程(讨论稿)

  

  毕业综合实践是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能力、强化职业意识、提高职业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高职教育特色和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院毕业综合实践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综合实践的组织领导

  1.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学管理处、系、教研组(室)分级落实完成。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综合实践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学管理处及各系相关领导组成,其职责主要是对全院的毕业综合实践提出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指导、检查和督促。

  2.教学管理处负责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组织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综合实践成果评选。

  3.各系成立由系主任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并对实施的质量和效果负责。各系按专业成立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各教研组(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落实、指导本专业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各环节的任务。

  二、毕业综合实践的实施模式

  1.毕业设计(论文)模式

  毕业设计(论文)模式是指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结合该专业所适应的职业岗位或职业岗位群来选定课题,课题可以来自于生产实践、科研或实验室建设,由指导教师或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选定课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一定的市场调研、资料收集及实践过程,在校内或校外独立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2.毕业综合实训模式

  毕业综合实训模式是指根据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导向,选择数个专业核心技能分阶段在仿真环境中进行实训,实训后进行综合考核并参加国家劳动部门(行业部门)或相关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获得规定等级的技能证书,同时围绕所获证书的内涵选定相应的课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

  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是指学生全程在相关行(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有轮岗安排的,需在上一轮岗位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轮换到下一岗位进行实习,如此进行,直至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在实习中根据实习岗位的要求挖掘课题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毕业综合实践各环节实施过程

  1.毕业综合实践的动员

  各系应尽早进行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工作,一般可在学生毕业前一年的暑假前启动。应精心制订出具体实施计划,主要包括:时间要求、实践模式、任务要求、指导要求、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等。使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调研、查阅、收集资料。在开始进行毕业综合实践工作之前,应认真审查参加毕业综合实践学生的资格。

  2.毕业综合实践模式的确定

  各系要指导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毕业综合实践模式,模式确定除了要体现学生个人意志外,还应体现专业的特点。选择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模式的学生人数应占有一定的比例。模式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变更。

  3.毕业综合实践课题的选择

  (1)毕业综合实践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各自专业学习的实际,尽可能将毕业生就业预期与毕业综合实践课题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毕业综合实践的效果。

  (2)要体现"因材施教、因岗施教、材岗结合、重在上岗"的基本思想,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选择适宜的毕业综合实践模式,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与专业能力。对于选择模式一的学生,学院将给予免费使用实验、实训设备并提供一定的设计经费支持。

  (3)选题工作由教研组(室)负责人组织、落实,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各自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陈述选题理由并论证选题的实用性、可行性,交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小组讨论审定,汇总后报系主管教学主任批准。

  4.毕业综合实践任务的下达

  (1)毕业综合实践模式及选题经审批确定后,教研组(室)负责人组织各指导教师填写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根据各毕业综合实践模式的具体要求拟定各环节阶段工作进度。

  (2)任务书须经教研组(室)负责人审查,系主任签字。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3)选题、审题工作完成后,各系应以专业为单位及时填写"毕业综合实践选题汇总表",报教学管理处备案。

  5.毕业综合实践检查和管理

  毕业综合实践过程由各系组织督查,教学管理处随机抽查。督(抽)查内容包括: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填写情况;学生岗位实习(实训)情况;指导教师配备及工作情况;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记录;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情况;毕业综合实践质量考核情况等。

  6.毕业综合实践的答辩工作

  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前一周,各系应成立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成员有专业带头人或聘请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各专业或课题组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组长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经验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人数一般为5人左右,负责小组答辩工作。

  7.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总结

  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结束后,各教研组(室)应及时对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系主管教学主任;各系要在教研组(室)工作总结基础上,综合分析毕业综合实践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教学管理处。

  8.毕业综合实践的资料归档

  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的设计(论文)资料及成果由各系安排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存档的资料依据各毕业综合实践模式的资料要求存档。

  四、毕业综合实践各模式的具体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在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方面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课题来源可以是生产一线的课题,也可以是模拟设计课题,课题不宜过大,以用所学知识解决某一实际问题为原则。所有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后报系部批准,教学管理处备案。 未经批准,设计课题不得中途更改。

  (3)毕业综合实践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原则上应一人一题,对确需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由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以培养毕业生独立思考、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课题任务明确,设计内容及工作要求具体,便于评价。

  2.毕业设计(论文)的结题要求

  (1)工科类专业结题要求

① 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课题要求制定相关标准,同时应附有相应的设计图纸、设计成果、程序等资料。

   ②毕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2)文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结题要求

  要求学生在阅读大量文献、进行典型调查等工作基础上完成论文一篇。论文必须主题明确、有理有据、有创意。文科类专业论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

  3.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说明书(含图纸)或论文、实习单位鉴定记录、答辩记录(答辩的学生)、毕业综合实践评分表。

  4.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撰写需符合《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5.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条件

① 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一般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但可协助指导。

② 如学生在上岗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可聘请该单位中级以上的科技、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签定聘任协议(与选题一并进行)。同时学院还需再配一名指导教师或联系人,以保证各环节到位,确保设计(论文)质量。

  (2)指导教师职责

① 根据毕业设计要求和课题任务,认真制定毕业设计任务书。教师在校自带课题,原则上应进行试做。

② 指导学生制定工作计划,检查掌握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正常进行;指导学生正确进行试验;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认真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并给出评阅意见及评定成绩。

  (3)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① 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② 对学生严格要求,要求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工作任务。

③ 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培养,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和科学的态度。

④ 要定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督促学生按预定计划进行。

⑤ 每周指导学生时间:工科类专业不少于10小时;文科类专业不少于6小时。

⑥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一个月,且外出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并得到系部同意。

⑦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

  6.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要求

  (1)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和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虚心向技术人员及老师请教,刻苦钻研、勤于思考,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必须以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

  (4)严格服从指挥,在教师指导下,拟订好个人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使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5)无故离岗作旷课处理。请假累计时间达全过程的1/3或旷课累计时间达全过程的1/4者,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及格处理。

  (6)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协助所在单位和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以及保卫、保密、安全等规定,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报学院处理,严重者停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表现好的同学予以通报表扬。

  7.毕业设计(论文)模式的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成员在评分中要坚持严格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独立完成的实际情况和评分标准作出评定。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四级记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3)评分标准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且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强,毕业设计(论文)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水平较高。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书写工整、图纸完整、整洁、正确,能用计算机制作效果较好、质量较高的演示稿。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良好: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结论合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有一定的水平。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正确,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书写工整,设计图纸完整、整洁、正确。

  及格: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但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论点、论据基本成立,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毕业设计(论文)达到了基本要求。说明书文理通顺,但叙述不够恰当和清晰,文字、符号方向有较多问题,图纸质量不高,工作不够认真,有个别明显错误。

  不及格:未按期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性错误;在整个方案论证、分析、实验等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设计(论文)未达到最低要求。说明书文理不通,书写潦草,质量很差,图纸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

  (4)评定程序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成果交指导教师,各专业毕业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对评定为优秀的学生要组织答辩。

  (二)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要求

  1.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计划要求

  (1)时间安排要饱满,不同实训项目之间的衔接要合理,综合实训项目要满足专业核心技能要求。

  (2)实训考核要与技能鉴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出具鉴定证明的企业要求相吻合。

  (3)要做到培训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技能鉴定合格率要达到100%。

  2.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考核要求

  (1)实训期间表现。由所在系或负责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

  (2)综合实训考核和技能鉴定。根据各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获取情况,分别进行考核后汇总。

  (3)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档案材料要求

  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档案材料包括:综合实训任务书、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复印件)、综合实训期间表现证明、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表。

  4.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指导教师要求同模式一。

  5.毕业综合实训学生要求

  (1)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实训期间的要求与平时上课一样。

  (2)必须获得规定的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3)综合实训期间旷课达该项目培训课时1/4以上者,项目鉴定成绩以不及格论处,待次年通过鉴定后作及格处理。

  6.毕业综合实训模式的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依据

① 综合实训考核和技能鉴定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③ 综合实训期间表现成绩

  (2)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10-15%。

  (三)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要求

  1.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计划要求

  (1)岗位选择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在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方面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由系(部)代表学院与顶岗实习单位签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岗位实习任务和要求,明确岗位实习的考核办法,明确岗位指导教师。

  (3)计划要紧密结合实习单位实际,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4)计划中必须为每位学生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或联系人。

  2.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考核要求

  (1)岗位技能考核情况。有轮岗要求的学生,在一个岗位实习达到规定时间后,由学生提出转岗申请,经批准后由实习单位按要求组织相关岗位技能考核,只有在通过上一个岗位技能考核后,方可转入下一岗位继续实习。而在规定时段内,所有学生必须完成全部既定岗位的实习任务。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返校时,应上交由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单位鉴定表。

  (2)岗位实习表现。每个岗位均必须有实习岗位主管部门对学生平时工作表现的记载。

  (3)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考核由系(部)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成考核成绩评审组对学生进行考核。当实习单位条件不成熟时,由系(部)单独负责进行考核。

  3.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档案材料要求

  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档案包括:实习任务书、实习协议书、学生转岗申请(有转岗要求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单位鉴定表、毕业综合实践成绩评定表。

  4.毕业综合顶岗实习模式的指导教师要求同模式一。

  5.毕业综合顶岗实习学生要求

  (1)虚心请教,勤于思考,在实践中注重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服从实习单位的指挥和调度,精心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总结,达到实习单位组织的相关技能考核要求,按期转岗。

  (3)严格请假制度,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应按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离岗作旷课处理。累计请假时间达全过程的1/3或累计旷课时间达全过程的1/4者,毕业综合实践按不及格处理,补考核工作当年内不得进行。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制度以及保卫、保密、安全等规定,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毕业综合实践。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的表现由所在实习单位进行考核。

  (5)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每2周主动向校内联系人如实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累计达4次未联系者,毕业综合实践按不及格处理,补考核工作当年内不得进行。

  (6)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6.毕业综合实习模式的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依据

毕业设计(论文)

② 实习成绩

③ 实习期间表现成绩

  (2)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