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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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钟院字〔2004〕26号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对毕业设计工作制订本条

例: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各类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实践训练,应注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论证的能力;

3.试验方案的确定、仪器设备的使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4.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材料,综合、分析材料的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二、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综合的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或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生产的有机结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5.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且有特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系(院)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三、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

  1.由系(院)填写并上报《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批表》,毕业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课题审批表》;

2.课题经系(院)负责人审定后,首先学生需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中应根据论文要求查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提出研究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毕业设计工作前期完成,并由指导教师和系(院)负责人签字。其次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论文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列出参考文献目录。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须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任务书须经系(院)负责人审查、签字。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系(院)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相当职称,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系(院)负责人安排: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放任自流的现象。每周必须有两次以上次与学生见面,检查进度,讨论和解决有关问题,填写《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践中期检查情况》;

3.指导教师需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填写任务书;

(2)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毕业设计结束阶段,按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

(6)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设计 (论文)质量及工作态度写出评语和评分;

  (7)参加毕业设计答辩;

  (8)收齐学生毕业设计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并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两天交系(院)验收。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老师,虚心接受老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作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缴费重做毕业设计时,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院)负责人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安排。重做毕业设计一般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期间进行。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注意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定期打扫卫生,保护良好工作环境;

  7.毕业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六、答辩:

  1.毕业设计完成以后,学生须进行答辩;

  2.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以五人为宜,答辩小组一般为三人。成员以本系教师为主,也可聘请校外人员参加。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的组成须事先经学院批准。

  3.答辩时间一般每生不超过20分钟。

  七、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和图纸、实物的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毕业设计的成绩由三部份组成,其中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组评分(占40%)。毕业设计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成绩评定等参照《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考核工作要求》。

  八、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资料归档、作品收藏和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各系(院)负责归档并妥善保存。电子文档由教学秘书整理后记录光盘上报教务处一份,系(院)存档一份。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学生基本技能与方法训练情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答辩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总体分析以及改进意见等,同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入选"学院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九、各系(院)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切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本条例制定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统一规范,规范经系(院)负责人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