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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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处室文件

南工教字 [2006] 4号

毕业设计(论文)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落实《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科研水平,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的积极性,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范围:在参加应届毕业设计指导的教师中评选。

  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本系(部)指导教师人数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学院再进行考核评选,全院共评选出40名左右优秀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指导教师思想作风正派、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指导过程中注重教书育人,认真指导,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

  2.认真、及时做好毕业生的选题工作;积极配合系(部)、教研室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指导,并且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加强指导;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能够鼓励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

  4.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地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5.认真填写毕业设计指导记录,对学生严格考勤,并有考勤记录。

  6.对毕业设计成果认真审查,成果无错误。

  7.在系(部)检查和学院抽查中未发现问题。

  三、评选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确定向系(部)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选,系(部)组织有关人员评议。

  2.各系(部)组织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于毕业设计结束后一周内将评审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后,推选出院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4.将推选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奖励办法

  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一:南京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最后学位

高校教龄

参加工作

时间

指导毕业

设计年限

本届指导本科学生人数

近五年获奖情况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突出业绩总结

系(部)推荐意见





               系(部)主任: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系(部) 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指导教师总人数:

序号

姓 名

学 科

职 称

指导学生 人 数

获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数量

1

2

3

4

5

6

7

8

   注:请按推荐的先后顺序填写

  

  

  

  系(部)盖章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