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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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试 行)

泰师专教发〔2005〕10 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 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掌握科学 研究基本方法,培养综合实践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创新发展能力的重要环节, 对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毕业设 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系(部)二级管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均应高度重视。

1.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 组织和管理,具体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质量监控,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 文)的质量检查与评估,以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与经验交流活动。

2.各系(部)应成立由分管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

体负责本单位所设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 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 确定指导教师、审核课题、审批任务书,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组织答辩和成绩 评定,组织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评优以及评估总结工作,并做好 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等。

二、选题

1.选题原则。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遵循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可 控性原则,紧密结合专业发展方向,选择与社会发展、生产实践、教学实际密切 相关的课题,使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进行基本而又全面的训练, 从而获得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理论的掌握与运用、实验的设计与操作、数据的测 量与处理、结果的检验与分析等能力。

2.选题内容。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充分考虑学生实际,切实以科学研究方

法训练、综合实践能力提高为基本教学目标。师范类专业的选题,主要面向基础 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鼓励学生结合教育实习,以实践成果总结与反 思为基础,进行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班队活动等方案设计。非师范理、工 类专业的选题,必须以工程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应用开发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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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尤其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和训练。其它专业的选题,更 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倡针对就业面向的岗位要求,选择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 价值的课题。为增强选题的实用价值,引导学生科学选择课题,应创造条件,吸 收学生了解和参与教师已立项课题的研究。

3.选题方式。选题分为教师预设课题与学生自立课题两类。教师预设课题一

般由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提出,经教研室讨论认可,报主管的系(部)主任审批 后下达。学生自立课题必须预先申报,主管的系(部)主任根据选题的研究方向、 内容和可行性予以审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大的课题也可由 学生合作共同完成,但一般不超过 3 人,且须明确各自独立承担的任务。课题一 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换课题必须经相应的审批程序方可生效。

4.选题程序。(1)教师推荐、学生申报选题;(2)教研室筛选、报批选题;

(3)经主管主任审批后公布选题;(4)学生选题;(5)确定指导教师并下达任 务书。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原则上由讲师职称以上的 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 10 名,同一选题一般不超过 3 名学生。

3.指导教师应及时提出课题,填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经审批

后供学生选择。

4.指导学生选题,拟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课题名称、课题来源、

主要设计(研究)内容和基本要求、进度安排等,经审批通过后下达给学生。

5.接受指导任务后,应在一周内与学生见面,指导学生拟订毕业设计(论文) 方案,推荐、介绍参考书目。全过程中,抓好关键环节指导,及时辅导答疑、检 查完成进度和质量。师生至少应安排四次面对面磋商(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可通 过网络邮件等方式交换意见),并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

6.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帮助学生加以完善,并指 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

7.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考核,提出拟评成绩,并从学生工作

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应用价值等方面写出评语。

8.推荐拟评为优秀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

四、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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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系(部)应在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开始前(三年制在第五学期、四年制在 第七学期、五年制在第九学期期中以后)完成全部选题程序,做好毕业设计(论 文)工作安排,并将工作计划、课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2.落实选题后,学生应拟订毕业设计(论文)方案,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 间查阅资料、收集信息,并结合实习(实训)进行调研和论证,做好相关准备工 作。

3.毕业设计报告(论文) 的撰写一般安排 4 周左右的时间完成(师范类专业

安排在毕业实习后进行;实习期较长的专业可在实习期间完成初稿,其间指导教 师应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进行跟踪指导)。各系(部)应在学生毕业前两周完成 答辩和成绩评定。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应将评定的成绩及时汇总,报

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工作总结,并负责推荐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 学校评审。

五、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结构合理,叙述 简练,字迹工整。工科类设计应进行技术或工艺、效益等分析,并做方案比较、 选择,力求理论依据充分,工艺流程清晰,技术运用合理,图样的绘制及技术要 求符合国家标准。

2.论文体例应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根据专业特点

和学生实际,经教务处批准,个别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也可采用专题调查、

读书报告等体例。

3.毕业设计(论文)篇幅要求:文科不少于 3000 字;理工科不少于 2000

字。

4.毕业设计(论文)一律用 16K 纸张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用于成绩评定,

一份交由系(部)存档。

5.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做好整理工作。一般应按毕业设计(论文) 封面→目录→任务书→具体内容(设计报告书或论文)→评阅表(指导教师、答辩 小组)→封底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答辩与成绩评定

1.在系(部)主管主任领导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主管主 任、科研成果较突出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秘书 5-9 人组成,负责组织全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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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答辩、考核与成绩评定,以及推优、质量评估、总结等工作。

2.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系(部)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 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 3 名教师,可以由本系(部)专任教师担任,也可以根 据课题内容的需要,聘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兼任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或其他系

(部)教师参加。原则上每个答辩小组应负责 10 名以上学生的答辩。

3.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评阅,给出初评成绩和评阅意见。指 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评阅人。

4.系(部)答辩委员会汇总、平衡初步评阅成绩,对初评成绩为良好及其以 上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答辩。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大段摘抄他人成果超 过整体篇幅 1/3 者,视为作弊,毕业设计(论文)以零分计算。

5.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学生本人简要报告设计(论文)内

容约为 15 分钟,教师提问和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答辩要有记录,答辩 结束后,该组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字。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认定 评阅意见,报系(部)答辩委员会审核。

6.参与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

40%,答辩小组评阅的成绩占 30%,答辩成绩占 30%。初评成绩良好以下,未参与 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 40%,答辩小 组评阅的成绩占 60%。

7.系(部)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结构成绩和答辩小组认定的评阅

意见进行综合审核,系(部)答辩委员会有权根据审核情况调整各答辩小组的评

分和修改评阅意见,并最终确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8.学生成绩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制。原则上,"良好" 以上人数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60% ,其中,"优秀"人数的比例不超过学 生总数的 20%。

9.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1)优秀(相当于 85~100 分):①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 定的全部任务,具有较高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表现出某些独特 的见解或有创造性。②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内容完备,观点明确,论据充实, 数据可靠,结构合理,叙述简练,字迹工整。③答辩时能熟练地、正确地回答问 题。

(2)良好(相当于 70~84 分):①基本能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所规定的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毕业设计(论文)

报告书内容较齐全,结论正确,论据较充分,条理较清楚,文理较通顺,书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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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规范。③答辩时基本能正确回答问题。

  (3)及格(相当于 60~69)分:①基本上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 规定的要求,没有原则性错误。②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内容基本正确,基本 符合规范或仅有局部非原则错误,书写工整。③答辩时有些问题需经启发方能解 答。

  (4)不及格(60 分以下):①未能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基 本要求,设计(论文)中存在原则性的错误。②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概念不 清、内容不全,书写马虎、潦草,严重不符合规范。③答辩时存在原则性错误, 一些基本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正确回答。

七、总结与档案管理

1.各系(部)应按毕业学生总数 5%的比例,及时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参加校级评奖。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应及时组织开展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总结,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汇总信息和工作总结。毕 业设计(论文)汇总信息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学生选题一览表、教 学任务安排表,考核与学生成绩统计表;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 主要特点、突出成果、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等。

3.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指导教师应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教师指导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等 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收集齐全,交学生所在系(部)存档。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 文)材料另交教务处存档。

4.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和总结情况进行检查和评

比,评比结果作为系(部)教学质量评价依据之一。 八、其他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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