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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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2003年9月 修订)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订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工程训练或应用研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的能力;

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7.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毕业设计的时间,理工类本科学生不得少于15周,理工类专科学生不得少于13周(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文科及艺术类学生可酌情减少,本科学生不得少于12周,专科一般不应少于10周。

二、毕业设计的选题及任务书下达

(一)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够得到综合的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为学生提供较强的工程背景,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工作量饱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对学生提出的课题,若符合教学要求,很有特色,条件允许,经所在专业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5.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设计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设计工作条例(新制定)/毕业设计文档/标准格式01%20%2098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20(A4样板).doc">《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设计(论文)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经所在专业讨论和专业负责人审定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