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管理规定
文章内容
南京晓庄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与管理规定
(2005年10月制定,2008年10月修订)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大学本科生四年专业学习水平的全面检验,是其申请和被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人才培养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科研素养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共同管理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1.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组织申报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状态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 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
2.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参照《南京晓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六),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成绩评定细则等制度。
3.确定指导教师。
4.审定选题。
5.过程监控。
6.组织答辩。
7.评定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一) 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新性,把好选题质量关。
(二)鼓励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隶属科研项目的课题作为备选题。
(三)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四) 选题方式为指导教师选题与学生自主选题相结合,鼓励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方案。
(五) 教师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备选数量应超过当年撰写学位论文的学生数,以满足学生挑选。
(六) 坚持每生一题。
(七) 师范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属于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范畴的选题量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教育学专业除外)。
(八)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由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
(九) 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十),说明变更原由,经指导教师、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一)对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原则上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任务。
2. 如有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等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校内教师负责联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3.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篇数一般不超过8篇。
4.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填写任务书,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方案和进度。
(2)任务书下达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任务、答辩评分办法等向学生宣布,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须将有关文献、资料介绍给学生,对学生的研究方法进行指导、答疑。
(3)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签署意见。
(4)在指导过程中着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指导过程必须有具体的、针对性的意见,并做好指导记录,指导次数不少于10次,同时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5)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确定初评成绩。
(6)指导学生熟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提高表达能力,督促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事宜。
5.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每指导1名学生,文科、音乐、体育类计6个标准课时,理科、美术计8个标准课时。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根据本院(系)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计划,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
2.在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下达后两周内,学生必须写出对毕业论文(设计)所选题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方法和步骤、文献资料查阅情况等文献综述,同时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
3.学生要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的锻炼(如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等)。
4.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伤害或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5.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所在院(系)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准假,并报教务处备案。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或累计耽误时间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为零分计算。
6.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一经发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7.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相关要求撰写论文,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听取教师指导意见。
8.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应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9.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未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一)主题明确、论证严密、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概念准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结论科学。
(二)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文科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6000字, 理科及艺术类一般不少于4000字。每篇毕业论文(设计)都应有100-300字的中、英文摘要,同时作为附件提供1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三)毕业论文(设计)文后要有"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项。
(四)毕业论文(设计)应按统一的格式规范撰写,具体规范要求见附件三。
五、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一)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名教师作为评阅人。
(二)评阅人应由专业相近、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不得评阅由其本人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员至少3人(另设专人负责答辩记录),其中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方式,各院(系)在答辩前确定统一的答辩程序、评分标准、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事宜。
(三)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可由各院(系)视专业性质确定,答辩过程要严肃认真,并做好答辩记录。未通过一次答辩的学生,院(系)可安排二次答辩,通过二次答辩的学生成绩一般不超过"及格"。
(四)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答辩成绩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时,答辩小组组长将学生答辩情况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成绩评定及标准
(一)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严格依据成绩评定细则进行。
(二) 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的评阅成绩、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合成,各院(系)可结合专业特点作出权重分配,参考权重比例为:30%、30%、40%。评分在85-100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优秀;评分在70-84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良好;评分在60-69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及格;评分在60分以下的,成绩定为不及格。
(三)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把握,其中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控制在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数的20%以内,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须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10月底前:院(系)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
(二) 11月上旬:完成选题工作并由院(系)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三) 11月底前: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提交选题汇总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
(四) 次年3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五) 次年4月中旬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六) 次年5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形成软盘并打印,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将软盘和打印稿一并交到所在院(系)汇总、存档。
(七) 次年6月5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八) 次年6月10日前:各院(系)按教务处具体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同时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质量分析等工作。
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与以上要求不一致,须提前告知教务处。
九、存档要求
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套存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等,选题如有变更还需提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
若无特殊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全套纸质存档材料由院(系)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学生离校后4年,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材料须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附件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与规范
附件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附件五: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附件六: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
附件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表
附件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
附件九: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附件十: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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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与管理规定
(2005年10月制定,2008年10月修订)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大学本科生四年专业学习水平的全面检验,是其申请和被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是人才培养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同时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科研素养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共同管理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1.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组织申报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状态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 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
2. 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参照《南京晓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见附件六),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成绩评定细则等制度。
3.确定指导教师。
4.审定选题。
5.过程监控。
6.组织答辩。
7.评定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一) 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新性,把好选题质量关。
(二)鼓励选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隶属科研项目的课题作为备选题。
(三)每届学生的选题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四) 选题方式为指导教师选题与学生自主选题相结合,鼓励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方案。
(五) 教师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备选数量应超过当年撰写学位论文的学生数,以满足学生挑选。
(六) 坚持每生一题。
(七) 师范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属于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范畴的选题量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教育学专业除外)。
(八)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由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
(九) 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更,学生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十),说明变更原由,经指导教师、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一)对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指导工作。原则上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任务。
2. 如有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管理等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校内教师负责联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3.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篇数一般不超过8篇。
4.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填写任务书,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方案和进度。
(2)任务书下达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任务、答辩评分办法等向学生宣布,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须将有关文献、资料介绍给学生,对学生的研究方法进行指导、答疑。
(3)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签署意见。
(4)在指导过程中着重启发引导,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指导过程必须有具体的、针对性的意见,并做好指导记录,指导次数不少于10次,同时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5)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确定初评成绩。
(6)指导学生熟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提高表达能力,督促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事宜。
5.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计算
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每指导1名学生,文科、音乐、体育类计6个标准课时,理科、美术计8个标准课时。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根据本院(系)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计划,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
2.在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下达后两周内,学生必须写出对毕业论文(设计)所选题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方法和步骤、文献资料查阅情况等文献综述,同时填写《南京晓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
3.学生要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的锻炼(如计算机和外语能力等)。
4.学生要尊敬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如因不听指导造成的伤害或其他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5.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所在院(系)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准假,并报教务处备案。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或累计耽误时间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成绩为零分计算。
6.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一经发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算,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7.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相关要求撰写论文,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听取教师指导意见。
8.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应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9.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未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
(一)主题明确、论证严密、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概念准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结论科学。
(二)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文科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6000字, 理科及艺术类一般不少于4000字。每篇毕业论文(设计)都应有100-300字的中、英文摘要,同时作为附件提供1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三)毕业论文(设计)文后要有"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项。
(四)毕业论文(设计)应按统一的格式规范撰写,具体规范要求见附件三。
五、毕业论文(设计)评阅
(一)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2名教师作为评阅人。
(二)评阅人应由专业相近、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不得评阅由其本人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员至少3人(另设专人负责答辩记录),其中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方式,各院(系)在答辩前确定统一的答辩程序、评分标准、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事宜。
(三)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可由各院(系)视专业性质确定,答辩过程要严肃认真,并做好答辩记录。未通过一次答辩的学生,院(系)可安排二次答辩,通过二次答辩的学生成绩一般不超过"及格"。
(四)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答辩成绩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时,答辩小组组长将学生答辩情况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成绩评定及标准
(一)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严格依据成绩评定细则进行。
(二) 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的评阅成绩、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合成,各院(系)可结合专业特点作出权重分配,参考权重比例为:30%、30%、40%。评分在85-100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优秀;评分在70-84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良好;评分在60-69分范围内的,成绩定为及格;评分在60分以下的,成绩定为不及格。
(三)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把握,其中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控制在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数的20%以内,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须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10月底前:院(系)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
(二) 11月上旬:完成选题工作并由院(系)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三) 11月底前:院(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提交选题汇总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
(四) 次年3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五) 次年4月中旬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六) 次年5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形成软盘并打印,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将软盘和打印稿一并交到所在院(系)汇总、存档。
(七) 次年6月5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八) 次年6月10日前:各院(系)按教务处具体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科。同时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质量分析等工作。
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与以上要求不一致,须提前告知教务处。
九、存档要求
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套存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等,选题如有变更还需提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
若无特殊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全套纸质存档材料由院(系)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学生离校后4年,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材料须刻成光盘长期保存。
附件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与规范
附件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附件五: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附件六: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表
附件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表
附件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标准
附件九: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附件十: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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